賠償金審定案件公告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1年12月21 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6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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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賜榮 |
23 |
臺北市延平區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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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禎興 |
28 |
雲林縣北港鎮 |
健康名譽受損、其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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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命宗 |
18 |
雲林縣斗六鎮 |
健康名譽受損 |
2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11年11月3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5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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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謀海 |
32 |
花蓮縣鳳林鎮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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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吉定 |
30 |
台南縣佳里鎮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6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111年7月15 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4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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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輝炎 |
24 |
嘉義市新西區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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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長 |
38 |
台南市東區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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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明 |
47 |
花蓮縣鳳林鎮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8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11年5月20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3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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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圳 |
35 |
雲林縣斗六鎮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6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11年3月31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2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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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淇 |
36 |
嘉義縣朴子市 |
遭受徒刑執行、受傷或失能、健康名譽受損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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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彰 |
27 |
雲林縣斗六市 |
健康名譽受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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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水柳 |
42 |
桃園縣桃園市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11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10年12月29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3屆第1次臨時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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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堃 |
42 |
高雄縣岡山鎮 |
受傷或失能、遭受羈押、財物損失、健康名譽受損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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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富 |
22 |
雲林縣土庫鎮 |
健康名譽受損 |
4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9年7月6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2屆第4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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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光仁 |
36 |
花蓮縣花蓮市 |
健康名譽受損、其他 |
5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052 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9年4月10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2屆第3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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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瑚 |
55 |
花蓮縣花蓮市 |
遭受羈押、受傷或失能、健康名譽受損 |
10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66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8年6月27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1屆第9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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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謀 |
49 |
嘉義市新北區 |
遭受羈押、財物損失、健康名譽受損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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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水龍 |
20 |
嘉義市新北區 |
遭受羈押、財物損失、健康名譽受損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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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里枝(川越里江) |
20 |
嘉義市新北區 |
財物損失、健康名譽受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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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泰山 |
42 |
高雄縣鳳山鎮 |
遭受羈押、傷殘、財物損失、健康名譽受損 |
20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66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8年1月7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1屆第7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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堀內金城 |
48 |
日本國長野縣 |
失蹤 |
60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66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7年7月12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1屆第5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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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金 |
44 |
高雄縣燕巢鄉 |
遭受羈押、健康名譽受損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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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和 |
34 |
彰化縣田中鎮 |
健康名譽受損、其他 |
3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66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7年4月3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1屆第4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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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丁居(劉登基、劉登居) |
37 |
高雄縣岡山鎮 |
死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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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石連(寶石連) |
42 |
新竹縣橫山鄉 |
遭受羈押、傷殘、健康名譽受損、其他 |
15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66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6年12月28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1屆第3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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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長權 |
22 |
嘉義縣布袋鎮 |
健康名譽受損、其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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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晚子 |
32 |
高雄市三民區 |
遭受羈押、傷殘、健康名譽受損、財物損失 |
6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66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